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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协议

中小企业(SMB)系列软件产品.企业级(Enterprise)系列软件产品
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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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及付费使用许可-公司及中小型企业软件和服务


日期:2015年11月


简体中文/中国



1、范围。本协议适用于所有的亚信安全的软件(以下称为“本软件”)、与软件分开作为产品销售的服务(以下称为“标准服务”)以及向中小型企业(以下称为“中小型企业”)和大公司(以下称为“公司”)销售的软件的服务组件(以下称为“服务组件”)。标准服务和服务组件统称为“本服务”。专属服务或专家服务由其他协议约定。


2、有约束力的合同。本许可协议(以下称“本协议”)为亚信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或其授权关联公司(以下称“亚信安全”)与基于试用或付费方式使用亚信安全软件或服务的法律实体之间成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在使用本软件或本服务之前,该实体的员工或其他代理人,包括安装、注册本软件或服务的经销商或其他合同方(以下称“代表人”),必须代表该实体接受本协议。对经其代表人有效地接受本协议的实体,以下称为“您”。请务必打印本协议作为副本并保存一份电子副本。


注意:本协议第19条对亚信安全的责任进行了限制。第8、15、16和17条对亚信安全的保证义务和您的救济方式进行了限制。第10条约定了使用本软件和本服务的重要条件。请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仔细阅读,并确认已经充分理解这些条款。



3、协议接受。(a)如果从亚信安全的网站下载本软件或激活本服务(无论基于试用、付费使用或个人使用目的),当代表人或个人在下载或安装之前选择下面的“我接受合约”、“同意”或“是”按钮时,该实体则被视为接受本协议,至此本协议成立并生效。(b)如从附有产品包装的光盘(CD)、DVD中安装本软件,当代表人或个人拆开CD、DVD盒或封装时,该实体则被视为接受本协议,至此本协议成立并生效。(c)如果某实体已经在使用本软件或本服务的试用版本,当代表人或个人输入付费使用产品注册码或激活码(以两者在先的时间为准)时,该实体则被视为接受本协议成为付费用户,至此本协议成立并生效。




4、协议拒绝。如个人未经授权代表实体接受本协议,或者代表人或个人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条件,请选择下面的“我不接受合约”或“不同意”按钮,并且/或不要输入注册码或激活码、拆开CD、DVD盒或封装或使用本软件或本服务。如果任何实体不同意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并且在收到本协议通知之前已经付费,可以在收到订单确认函或许可证之日起30天内联系其供应商,要求退款。




5、可适用的协议。当安装本软件或激活本服务时,您可能被要求接受相同的或不同版本的亚信安全许可协议。除非本软件或服务适用一份已经存在的经亚信安全书面签署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应当适用书面签署的合同),您有效接受的第一个版本的“亚信安全许可协议”应当优先适用。向您提供的升级适用本协议。升级将代替已经许可的本软件或本服务的相应部分。某些局部或全面的产品升级可能也要求您接受附加的或不同的许可条款作为使用的条件。除此之外,本协议和亚信安全关于计算机、虚拟机或用户的维护和许可数量的书面说明书,将取代任何之前的或同时的书面或口头协议、陈述或备忘录。对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亚信安全书面同意。




6、适用条款及定义。付费使用许可:如果您是付费用户,则第1-7条、第9-27条适用于您。试用使用许可:如果您是“试用用户”,本协议第1-8条、第10、13、15、18、20条、第21- 27条适用于您。


“计算机”指个人电脑、工作站、手提个人电脑、手机或移动电话,或其他电子设备。


“内容安全升级”是指本软件内容安全组件的新版本,也称为病毒码文件或定义。


“文档”指您能接触到的软件和/或服务的技术文档及运行说明,包括印刷的升级,“ReadMe”文件及网站上发布的说明。


“授权文件”指进一步界定您就本软件和/或本服务所获得授权的文件:订单、订单确认、授权证或亚信安全给予的其他类似授权文件,或在本协议签订时、签订以前或签订以后您与亚信安全签订的任何书面协议。


“全面产品升级”是指本软件的包括新特性或新功能的后续版本。


“局部产品升级”是指本软件的包括故障解决或局部改进的后续版本,通常体现为版本号小数点右面数字的变更。


“付费用户”是指购买了软件和/或服务授权的用户。


“服务升级”是指本服务的数据库、探测方法或基础技术的改进。服务升级的实现无需最终用户采取行动。


“试用用户”是指未购买本软件和/或本服务授权,为试用或评估的目的使用本软件和/或本服务的用户。


“使用等级”指如本协议或其它适用的许可文件所述的,亚信安全借以对本软件和/或本服务使用权进行考量、定价及许可所参考的在该等软件和/或服务订单下发时实施的授权许可使用模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控制台、操作系统、硬件系统、应用程序、CPU、键盘、用户、服务器、虚拟机、机器层级限制等)。


“用户”是指使用或能登陆电脑(包括公共电脑)或其他设备而为您工作的您的员工或独立顾问,若该等电脑或设备与装有本软件的服务器或其它系统直接或间接相连,或该员工或独立顾问受益于本软件的使用或直接使用本软件任何一部分。


“虚拟机”是指软件实现的机器(即计算机),其像实体机器一样执行程序。虚拟机包括“托管虚拟机”,“托管虚拟机”是指电源开启的虚拟机,“电源开启的虚拟机”是指在开启电源状态并执行计算指令的虚拟机。




7、所有权。本软件、本服务以及文档归亚信安全或其许可方所有,受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专利法以及国际条约的保护。当接受本协议时,您仅可以获得第8条和第9条中约定的本软件、文档和本服务的有限权利。




8、试用或个人使用许可:


对于每一使用许可,亚信安全授权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非排他性、不可转让、不可转授权的权利,授权您:


试用用户:如果您为试用用户,您可以为试用或测试目的在非生产环境下使用本软件或本服务,期限为自您下载本软件或激活本服务之日起30天(以下称为“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您有权在您所在的国家使用网页或电子邮件技术服务,并有权使用局部升级、内容安全升级和服务升级。以上加粗的术语在第6条中进行定义。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为试用测试或个人使用目的提供给您的本软件、服务及相关文档,均被视为以现状提供,不包括任何形式的保证。如果(一)您是亚信安全的直接竞争者,或(二)为了与第三方产品或服务进行比较或衡量的目的(包括公开发表的性能数据或比较),则未经亚信安全的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使用本软件、本服务及相关文档,除非适用的当地法律明确允许该等行为,且该行为在法律明确允许的范围内。在试用期结束后,或者您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您使用本软件或服务的权利终止。经提前5天书面通知,亚信安全有权终止任何试用许可或个人使用许可而无需说明任何理由。试用期或使用期结束后,您必须删除或销毁本软件及其文档的全部副本,并停止使用本软件或服务。在试用期或使用期结束后,您根据第7、14、19、21-23和25-26条的权利和义务仍继续有效。




9、付费使用许可


对于每一付费使用许可,亚信安全授权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非排他性、不可转让、不可转授权的权利,授权您:


(A)对于软件:在您履行本协议条款及已支付所需许可费的前提下,您(i)可以仅为您内部商业运作的目的按照本协议及适用的授权文件所述数量及使用等级安装并使用软件,并(ii)有权为备份目的制作合理数目的软件拷贝。使用服务组件应适用下述的B项。不超过5名的防毒墙控制管理中心的用户,可以同时访问使用本软件的报告生成功能;而且,同时使用的附加许可证可以以5名用户为组的方式获得。请注意,使用与安装本软件的网络服务器直接或间接连接的每一虚拟机,都应支付许可费。如果您是基于订购而获得软件的,在适用的授权文件所述授权届满日时您使用软件的权利即告终止,您应于该等终止日停止使用软件。


(B)对于服务组件:您仅可以为您内部商业运作的目的,在维护期间(在下面第11条中进行定义)内按照本协议及适用的授权文件所述数量及使用等级使用软件的服务组件。


(C)对于标准服务:亚信安全在您的授权文件中所列明的时间期限内(以下称“订购期间”)向您提供仅为您内部商业运作目的的标准服务,在维护期间(在下面第11条中进行定义)的每天24小时、每周7天、每年365天内,您可以在线访问外部资源,以所适用的服务等级协议为依据。您必须激活服务以接收标准服务,而且在整个订购期间或维护期间内,您必须立即激活标准服务以接收本服务。您必须向亚信安全提供激活和实施标准服务所需的全部信息,包括含有全部有效邮件地址清单的信息列表,并就增加的实际用户给予亚信安全通知,以便据此调整订购费。


(D)对于文档:对于文档,您可以为内部培训或使用目的制作合理数量的副本。所有副本必须包含与亚信安全提供的原始文档相同的权利标识。




10、许可限制。根据本协议,您不得:(i)向其他人或实体转让或再许可本软件、服务或文档;(ii)租用、出租、出借、拍卖、或再销售本软件、服务或文档;(iii)对本软件、服务或文档进行修改、改编、翻译或制作衍生作品;(iv)整体或部分地反向工程、反向汇编或分解本软件或服务,或以其他方式试图重建或发现本软件或服务的源代码或目标代码,或其隐含的思想、数学公式、文件格式、程序或运行接口;(v)利用本软件或服务向第三方提供服务;(vi)以附随文档所述方式以外的方式使用软件或服务;或(vii)授权其他人进行上述行为。亚信安全保留采取合理措施阻止未经授权访问或使用本软件和/或本服务的权利,包括中止维护服务或其他服务。您只能在亚信安全许可使用或配送本软件的区域内使用本软件。本软件的设计或使用目的不包括用于(i) 设计、建设、运营或维护任何核设施,(ii) 导航的或运行中的飞行器,(iii) 运行中的生命支持或生命攸关医疗设备,或(iv) 其他类似目的,亚信安全声明放弃许可此类使用,并声明放弃对此类使用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11、付费使用许可证的维护/更新。在本软件和/或本服务为付费使用许可的情况下,您有权在购买软件或服务许可所在地的国家,自亚信安全或授权零售商处获得相应的局部升级、内容安全升级和/或服务升级,或通过网页或电子邮件形式的技术支持(统称为“维护”),期限为1年,自您收到产品序列号、注册号或激活码或订单确认函之日起(以较早者为准)计算(以下称“维护期间”)。为维持享有维护服务的权利,您应于维护期间到期前自您的供应商(或亚信安全)处购买年度更新维护,若未按当时的价格向亚信安全(或其授权零售商、经销商)购买了年度更新维护,则您将无权获得维护服务。对于维护期间终止后恢复维护服务的,亚信安全保留在迟延服务费以外另行收取恢复服务费的权利。维护期间终止超过一(1)年的,不再恢复维护服务。


亚信安全有权修改软件或服务的版本,包括含有新特性或新功能的后续版本,作为新产品或新服务并收取附加费用。您必须定期从亚信安全网站下载安装局部产品升级、内容安全升级和软件搜索引擎组件的升级,以有效运行本软件。亚信安全有权不定期变更、更新或修改适用于维护或其他服务的条款和条件,有权制定和您使用本软件或服务有关的规则、政策、条款或条件,包括费用标准,有权对发生在本软件初始购买地所在的国家之外的技术支持收取附加费用。经修订的条款及条件(在本协议中统称为“附加条款”)一经制定,立即生效并成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您继续使用本软件及服务的行为视为您同意并接受全部附加条款。所有附加条款依据本条成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技术支持仅在本软件或服务发布后的18个月内可以获得。为本协议的目的,局部产品升级和全面产品升级在安装后即成为“软件”的组成部分,您使用局部产品升级和全面产品升级应遵守本协议条款及与该产品升级相附随的附加条款。





12、产品注册/服务确认。为接收本服务、升级和技术支持,代表人必须向亚信安全注册,并激活本软件和服务。注册可以使得亚信安全与您联系,并可保证仅经有效许可的实体可以接收维护和其他服务。注册要求提供实体名称和地址、联系人姓名、有效产品序列号和接收更新和其他法律通知的有效电子邮件地址。未经注册并不影响您的保证权利,但未经注册,亚信安全将不能提供服务、升级或技术支持服务。除了产品注册信息之外,当使用本软件/本服务或亚信安全支持工具时,您将使得您和您系统的某些信息被发送至亚信安全所有/控制的服务器,并用于安全扫描、恶意软件识别和危险保护之目的。所有此类信息的保存将符合亚信安全隐私政策。关于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www.AsiainfoData.com/?a=gywm&id=71。




13、数据保护法规。您使用相应软件及服务,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保护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对于您是否需要以及如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应由您自己决定并负责。




14、同意使用电子通知。亚信安全可能向您发送关于本软件和服务的必要的法律通知和其他通知,包括但不限于更新、升级、特殊订单和报价或其它类似信息、消费者调查或其他反馈要求(以下统称为“通知”)等。亚信安全通过产品内通知或联系人注册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通知,或者在其网站上发布通知。在接受本协议时,您同意仅通过这些电子方式接收所有的通知,并表明您可以访问网站上的通知。




15、付费使用许可保证。对于付费使用许可,亚信安全保证:(i)在亚信安全发出注册码或激活码之日(以较早者为准)起的90天内, 本软件的程序部分在实质上与所适用的文档一致,所述文档可能不定期更新,包括“ReadMe”文件和在线发布通知;(ii)在维护期间内,亚信安全将以具备合理技巧和注意的专业方式提供服务(“有限保证”)。




16、消费者救济。如果本软件或服务不符合上述的有限保证,亚信安全的全部责任以及您的唯一救济是,亚信安全有权选择(a)尽商业上合理努力纠正软件中的错误;(b)协助您规避或避免软件错误;(c)返还您为本软件所花费的费用;(d)重新提供服务;或(e)返还自违反有限保证之日起您为服务支付的许可费;但您应当在保证期间内告知亚信安全您基于有限保证的要求。有限保证不适用于(A)由于意外、滥用、改变、误用、误操作或任何本软件设计运行的操作系统的问题或错误所造成的任何错误;或(B)由于本软件与具有类似功能或特性的程序或与本软件不兼容的程序同时使用所导致的任何问题或错误。在原有限保证期间的剩余期间内,对本软件的任何替换仍受到保证。在法律适用的最大范围内,您根据本协议下载或获取的支持软件工具或材料将“以现状”提供且无任何形式的保证。




17、无其他保证。考虑到恶意或有害电子内容的特性和数量,亚信安全及其零售商或供应商都不保证本软件或服务无任何错误、能够检测特定的或所有的安全或恶意代码威胁,也不保证使用本软件及其相关升级能够保证您的网络或计算机系统免受所有病毒或其他恶意或有害内容的侵害、不受入侵或其他安全侵害。


除在第15条和第16条中明示的有限保证外,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亚信安全及其零售商和供应商声明放弃所有与本软件和本服务有关的其他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适合特定目的和不侵犯第三人权利的保证。任何与本软件有关的默示保证,如果不能有效地放弃,则仅在自您获得本软件之日起的90天内有效。




18、备份。在使用本软件或服务时,您必须在独立的媒介上定期备份您的数据和计算机系统。您确知,如果不备份数据和系统,在本软件、服务或升级发生错误时可能导致您丢失数据。因为只有您自己而不是亚信安全清楚您的计算机系统和数据的价值,因而在本软件、服务或升级发生错误导致计算机问题或数据丢失时,只有您能够采取适用于您需要的备份计划和保护措施。




19、责任限制;间接损害。


(A)根据下述第19(B)条的约定,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任何情况下,亚信安全或其供应商都不对您承担下述责任:(i)在达成本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任何损失,或(ii)任何由本协议或本软件、服务或维护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附随损害、特殊损害、意外损害或任何类型的间接损害,或者任何数据的丢失或损坏、存储器、系统崩溃,软盘/系统损害,利益损失或商业损失。即使亚信安全已经被告知发生所述损害的可能性,也不管法律行为的类型为合同违约、过失侵权、严格产品责任或任何其他责任原因或依据,这些责任限制同样适用。


(B)在发生法律所不允许排除的过失、欺诈或其他责任导致的人身伤害或死亡时,第19(A)条并不意味着限制或排除亚信安全或其供应商的责任。


(C)根据上述的第19(A)和21(B)条的约定,在任何情况下,亚信安全或其供应商对任何主张的全部责任,不管是合同违约、过失责任、严格产品责任还是任何其他类型的行为或责任依据,都不超过在服务1年内您已经支付或应付的许可费或您向亚信安全支付的数额。您同意本条约定的责任分担,并确知如果您不同意这些责任限制,您应付的许可证、服务和维护的费用将会更高,在本软件试用情况下,亚信安全将不会授予您免费试用本软件的权利。




20、查核。根据合理通知,在正常营业时间内,亚信安全有权对您使用本软件或服务的情况进行查核。如果查核表明存在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虚拟机或用户,您应当在收到通知的30天内,按照当时适用的许可费、订购费和/或维护费标准,向亚信安全为未经许可的计算机、虚拟机或用户支付许可费。如果为未经许可使用的应付费用超过审核的期间内实际支付的许可费的5%,您应当向亚信安全支付因审核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21、保密/不披露。在本协议期间或任何试用期间内,您可能接触一些不为公众所知且亚信安全视为并作为保密和私有信息处理的特定信息(以下称为“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序列号、注册码或激活码,以及根据其特性,一个处于类似位置和情形的理性人视为秘密和保密的信息。在本协议有效期及协议终止后的任何时间,您得同意:(_)对保密信息应保密;(_)不得将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除非该第三方为因工作需要必须知悉该保密信息的员工或独立顾问,且上述人员必须与您签订不低于本条款的保密协议;以及(_)不得为本协议之外的目的使用上述保密信息。




22、转让、可分割性。未经亚信安全书面同意,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协议或其中的任何权利,包括向任何关联公司。您的任何转让行为都无效。亚信安全有权整体或部分地转让本协议,将其义务转让给有资格的第三方或亚信安全的关联公司和/或子公司承担,但这种转让并不解除亚信安全在本协议中的义务。您同意,如果任何地方的法院或其他有资格的审判机构认定本协议中的任何约定无效,本协议的其他约定的效力不受影响,仍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23、不可抗力。因协议外他方行为、政府或军政府行为、政府优先权、地震、火灾、洪水、流行病、封锁、能源危机、罢工、劳动争议、战争、暴动、恐怖行动、事故、短缺、运输延误或其他超出一方合理控制能力的事件导致该方延迟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则该方不应就因此给相对方造成的任何诉称或实际发生的损害承担责任。任何一方因本条所述情形而中止履行其义务的,应在能够恢复履行时尽快恢复履行。




24、第三方和开源技术。本软件可能包含某些第三方技术,且您确认您对此类第三方技术的适用受到单独的条款和条件的约束,通常见于本软件的“Read Me”或“About”文件中。此类第三方技术的所有权人对其相应的技术持有全部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在这种情况下,本协议不影响您与第三方的法律关系。此类第三方技术也可能包括免费提供使用、修改或传播或按照GNU通用公共授权(GPL)或其他类似免费软件许可进行许可或分许可的软件程序。您在此确认和同意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所有此类第三方技术“以现状”和“可用”原则提供,不包括任何保证和支持义务,且亚信安全及此类第三方供应商声明放弃所有与本软件有关的其他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适合特定目的和不侵犯第三人权利的保证。任何与本软件有关的默示保证,如果不能有效地放弃,则仅在自您获得本软件之日起的九十(90)天内有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您不得公开任何运行此类第三方技术所得的基准测试结果。您对第三方技术的使用由您自己决定并负责。




25、终止。本协议在终止前一直有效。您可以在任何时间书面通知亚信安全终止本协议。除根据适用法律的任何其他救济外,如果您有实质性违约行为,或您对任何违约行为未能在收到亚信安全的补救通知的30天内予以补救,亚信安全可以终止本协议。本协议终止后,您必须销毁本软件及相关文档的全部副本。本协议终止后,第7条、第15-19条以及第21-26条仍具有法律效力。




26、适用法律/亚信安全许可方。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您及亚信安全均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本协议的许可方为亚信科技(成都)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98号8楼,电话:86-21-63848899,传真:86-21-63841899。




27、网站/问题。亚信安全的网站可以访问http://www.asiainfo-sec.com。


关于本协议的问题请发送至:sec-service@asiainfo-sec.com。